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7 月 3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已明显偏离市场走势,存在较高的炒作风险,
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
慎投资。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书面问询确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
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
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收盘,本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6 年
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
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江苏芯长征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长征”)于 2026 年 1
月 5 日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拟受让长江环保集团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 63,132,978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4.73%,股份性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26 年 4 月 1 日,芯长
征与长江环保集团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芯长征直接持有中持股份 24.73%股份,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结合《股份转让协议》、公司股东中持环保、许国栋出具的
承诺以及相关安排,芯长征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朱阳军先生成为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
户登记暨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环
保”)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国栋先生于 2026 年 7 月 2 日与安徽双乔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双乔资产”)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中持环保及许国栋先生
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569,256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7.27%),
以 12.90 元/股价格转让给双乔资产。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持环保所持公司表
决权比例(包括弃权股份的表决权)与芯长征实际控制人朱阳军所控制公司表决
权比例的差额超过 15%,故中持环保此前放弃的部分表决权自动恢复。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持水
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书(双乔资产)》。
截至目前,上述非公开协议转让事项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涉及
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
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第(二)项重大事项之外,未发现存在对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查,除上述第(二)项重大事项之外,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
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
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6 年 7 月 3 日、7 月 6 日、7 月 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2,507.17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11%,实
现归属于上市股东净利润为-10,582.73 万元。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相关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
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