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 2026-05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被担保人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名称 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江西源丰有色
金属有限公司
上海豫光金铅
国际贸易有限 2,500 万元 35,648 万元 是 否
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吉安永丰支行(以下简称“江
西银行永丰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西源丰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 -067)。
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6 日与江西银行永丰支行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西源丰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12,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
次担保合同签署后,原 8,500 万元担保合同自动解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
实际为江西源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6,502.14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资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7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市普陀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豫光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余额为人民币 35,648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
西源丰、上海豫光分别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100,000 万元的担保,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和 2026 年 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刊登的《关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无)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无)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李新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25561057744X
成立时间 2010 年 08 月 27 日
注册地 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西区金山路 1 号
注册资本 31185.86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
学品仓储,危险废物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
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
经营范围 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
售,贸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常
用有色金属冶炼,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9,434.75 98,587.0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89,340.65 88,066.37
资产净额 10,094.10 10,520.71
营业收入 39,274.56 149,008.13
净利润 -483.16 -13,299.56
注:上表营业收入按净额法口径列示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李晓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091836646L
成立时间 2014 年 1 月 28 日
注册地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1888 弄 11 号 3 楼 303 室-K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
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
品)、矿产品、金银饰品、珠宝首饰、建筑材料、机械
经营范围 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
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货物运输代理,
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1,660.42 55,772.1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25,269.08 33,344.29
资产净额 26,391.34 22,427.87
营业收入 13,197.35 7,187.11
净利润 3,963.48 3,032.94
注:上表营业收入按净额法口径列示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江西源丰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6 日为江西源丰提供担保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
内容:
保。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发生的主合同项下债权,属于本合同担保范围。
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
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债权
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
照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二)上海豫光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7 日为上海豫光提供担保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
内容:
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
(小写)CNY25,000,000.00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
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上海豫光生产经营需要,有
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后,公司为
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未超过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公司对江西源丰、上海豫光的预
计担保额度;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
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74,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2.5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
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240,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6.69%;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34,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 35.8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