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6-034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67元
每股派送红股0.4股
?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通股份上市日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 年 6 月 29 日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 派 发 现金 红 利 0.067 元( 含 税),每 股派送红 股 0.4 股, 共计派发 现 金红利
三、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通股份上市日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
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
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无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税
前每股人民币 0.067 元。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
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
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 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
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203 元(其中,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7 元,扣
税 0.0067 元;每股送红股 0.4 股,扣税 0.04 元,共计每股扣税 0.0467 元)。如相
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
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
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
(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公司按照 10%的
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03 元(其中,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 0.067 元,扣税 0.0067 元;每股送红股 0.4 股,扣税 0.04 元,共计
每股扣税 0.0467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
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
出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
业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
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67 元。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单位:股
变动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送股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66,670,000 26,668,000 93,338,000
三、股份总数 66,670,000 26,668,000 93,338,000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93,338,000股摊薄计算的2025年度每股收益
为-0.11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 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918466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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