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5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8,825,360.6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
变化的,公司最终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0,634,01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祥运路 366-1 号 1 幢威星智能总部
大楼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张琛
咨询电话:0571-88179003
传真电话:0571-88179010-8000
七、备查文件
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