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06 证券简称:云星宇 公告编号:2026-054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情况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新修订章节
序号 条款 修订后内容
第三章 薪酬模式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基本激励周期的薪酬模式,适用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总监,业务部门相关负责
第八条
年薪制
人等有明确经济考核指标的人员;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参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四章 年薪制
(三)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独立核算团队负责人薪酬标准
参照负责管理业务部门的总经理助理及总监目标年薪取值
规则,结合实际情况,具体由云星宇公司业绩考核委员会
第九章
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
薪酬水平
(四)大区经理、区域经理、业务经理等年薪制人员目标年
确定,经审批后执行。
年薪制薪酬模式主要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超额绩效
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此项内容)及其他薪酬
(三)超额绩效奖励(兑现奖)
负责管理职能部门的总经理助理及总监,按照年度考核结
(含年度基本工资、绩效年薪、超额绩效奖励)、调节系
第十条
数核定兑现奖。
薪酬结构
(六)津补贴及其他薪酬
公司班子成员津补贴及其他薪酬参照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管理相关办法执行,其他人员津补贴及其他薪酬是指根据
括: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年功津贴、特殊津贴、职称津
贴、资质津贴、误餐补助、加班工资、值班费等,具体核
发规定详见《津补贴及其他薪酬规定》。
第五章 岗位绩效工资制
岗位绩效工资制薪酬模式主要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薪酬。
(二)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与公司及部门的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结果相关
联的浮动收入。按照绩效考核周期、绩效考核结果、公司
第十二条
调整系数等确定实际发放金额。
薪酬结构
员工个人绩效系数:根据部门绩效考核等级和员工个人考
核等级确定,按照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注: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成绩与部门考核综合成绩等同,
部门考核综合成绩为公司考核得分与部门考核得分的加权
总和,权重同年薪制模式,部门负责人绩效系数详见公司
员工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核定。
公司调整系数: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工资总额预
算情况等因素单独核定。原则上公司调整系数为1,如需
调整一般在第一季度或者第三季度进行,当本年度工资总
触发下浮调整,高于3%时触发上浮调整。调节浮动区间为
(0.8-1.2),具体调整系数和执行时间区间由总经理办
公会审定。
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为B及以上且当年全员劳动生产率
增长率大于零时,设立与公司年度利润目标完成率、部门
考核结果相关联的部门年度绩效奖金包。各部门结合员工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业绩贡献、考勤等因素对部门年度绩
效奖金包进行二次分配,经审批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
部门正副职及部门内年薪制员工。当年全员劳动生产率增
长率=(当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上年度全员劳动生产率)-1
部门年度绩效奖金包额度=部门参与分配员工的年度目标
绩效工资之和*部门年度绩效奖金包系数
业务部门年度绩效奖金包系数如下:
职能部门年度考核等级为B及以上的参与年度绩效奖金分
配,职能部门年度绩效奖金包系数为各业务部门年度绩效
奖金包系数的平均值。年度考核等级为C及以下的职能部
门不参与年度绩效奖金分配。
(四)年终奖公司员工职业发展管理相关办法中专业职能
序列、行政支持序列、科研技术序列的在岗员工年终奖是
总额,适用于本年度内不存在违法乱纪等情况的公司在岗
员工,其中享有超额绩效奖励的员工不同时享有年终奖。
第六章 项目工资制
(二)绩效工资
项目绩效工资=个人目标绩效薪酬×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公司调整系数×部门调节系数
其中,项目成员目标绩效工资根据目标绩效工资核定表结
第十三条 果进行确定和发放,分为工程项目及运维项目,发放标准
薪酬结构 详见附件四。
个人目标绩效薪酬的核算、个人绩效考核系数、公司调整
系数及部门调节系数确认方式同岗位绩效工资制。
(三)专项奖、津补贴及其他薪酬标准同年薪制模式;年
度绩效奖、年终奖标准同岗位绩效工资制模式。
第七章 计件工资制
(二)绩效工资
计件工资制岗位的绩效工资以员工实际完成工作量,按照
绩效考核周期、绩效考核结果、公司调整系数等确定实际
发放金额。
第十四条
绩效薪酬根据工程技术部施行的《投标工作绩效考核办
薪酬构成
法》和《联合设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在考核周期内依
据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核算确定,公司调整系数及部门
调节系数确认方式同岗位绩效工资制。
(三)专项奖、津补贴及其他薪酬的标准同年薪制模式,
年度绩效奖、年终奖标准同岗位绩效工资制模式。
第十章 薪酬管理
第十七条薪酬确定
(一)公司招录的应届毕业生按照学历确定初始薪酬等级,
本科学历定位不高于P2、硕士研究生学历定位不高于P3、
博士研究生学历定位不高于P4;具体级别确定参见公司员
工职业发展管理相关办法。初次确定薪酬档位时,原则上
套入对应薪酬等级的五档以下;双一流院校/专业、985或
第十七条
档;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经批准可套入更高档位。转正后根
确定
据实际表现,重新调整档位。
(二)公司引进人才、调入及招聘人员根据学历、工作经
验、能力、年限等要素依据职业通道职级确定薪酬档位。
对于稀缺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的引
进,参照同类可比市场薪酬价位较高水平,采取“一人一
议”协议薪酬。
第十八条薪酬调整
(一)整体调薪
公司根据工资总额预算、经营业绩、外部行业薪酬水平、
CPI涨幅等因素,可通过增加宽带薪酬表调节系数的方
式,适时调整各项工资制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各项薪酬
标准,调整方向包括正向、负向双向调整,调节系数范围
为0.5-2.0。年度调薪工作需结合公司年度的实际经营情
第十八条
薪酬调整
审议后执行。
(二)个体调薪
公司根据职业发展通道管理办法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关制度,对员工的职级及个人目标薪酬进行调整。对业务
发展急需的特殊人才,可破格调整职级,具体由经理办公
会审定。职级变动时,薪酬等级与目标薪酬按下列规则调
整:
(1)职级晋升
员工通过职业发展通道职级晋升时,薪酬等级上调至新职
级对应的区间,按高于原目标薪酬3%,就近就高确定薪
档。
员工通过竞争上岗,薪酬等级上调至竞争岗位职级对应的
区间,目标薪酬参照员工原目标薪酬“就近就高”原则等
确定薪档。
(2)职级降低
员工因绩效考核或其他原因职级降低时,薪酬等级下调至
新职级对应的区间,按低于原目标薪酬3%,就近就低确定
薪档。
(3)职级不变
员工职业通道职级不变进行岗位调整的,原薪酬等级不
变,目标薪酬根据新岗位调整薪档,可参照新岗位中相同
或相近员工核定薪档,原则上下浮动不超过2档。
第二十条特殊情况薪酬待遇
(一)员工各类休假期间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办
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二)公司组织实施或经公司批准进行轮岗、挂职等交流调
整的,目标薪酬不变,考勤和考核情况由轮岗、挂职部门
薪酬待遇
确定。
(三)特殊情况下员工外派、借调期间的薪酬待遇履行相关
审议程序后按规定执行。
附件1 津补贴及其他薪酬规定
三、备查文件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