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7 0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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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七月
                         目 录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13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 月 13 日,本次股东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
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
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 888 号百利中心北塔 160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斌先生
   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参会须知和大会出席情况;
   二、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三、审议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股东提问,并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五、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对提案投票表决;
   六、大会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的结果);
   七、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布本次股东会决议;
   九、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会议结束。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大会须知如下: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大会程序方面的相关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
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
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
钟到达会议现场向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签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
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相关证明文件经验证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方可领取会议资料,出席会议。
  五、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
和遵守规则。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内向
证券事务部出示有效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由大会统筹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
持股人名称,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且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
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分钟。股东违反前述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但与本次股东会议
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问题,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问题回答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即进行
表决。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应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填
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在指定会议登记时间进行现场参会登记或未在会议召
开当日准时办理签到手续的,将不能现场参加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现场参
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
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
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
门查处。会议召开过程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股数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审议事项
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对应的选项栏
打“√”,每一表决事项只限打一次“√”。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议案一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收
到独立董事方福前先生、张晓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方福前先生因在公司连续担
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各专门委员会的
职务;张晓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方福前先生、张晓亚
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方福前先生、张晓亚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
司发展、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方福前先生、
张晓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积极推进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工作。中证中
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股东袁莉女士联合提名周亚娜女士为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杜思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上述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周亚娜女士、杜思远先生进行了任职资格审
查,认为周亚娜女士、杜思远先生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已充分了解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
兼职情况等。周亚娜女士、杜思远先生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能够胜
任公司独立董事工作,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情况,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
职条件。
  周亚娜女士已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明文件;杜思远
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学习。周亚娜女士、杜思远先
生的独立董事资格审查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若周亚娜女士经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将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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