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7 0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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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6-029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
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
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二、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
处。
  (三)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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