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6-038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廖兴烈、刘德运、阮永平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婧薇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李婧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婧薇
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结合公司 2025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
情况及各激励对象在 2025 年度的考核结果,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70,000 股(1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
购注销,其余激励对象本期解锁比例均为 100%)。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拟按照《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陈志强先生、廖兴烈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3,908,766 股为基数,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
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6.15 元/股调整为 6.05
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根据《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
计 1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拟对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
后,股份总数由 63,908,766 股变更为 63,898,766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
(二)《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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