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717.00 万股,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40,076.92 万股的 4.28%,其中:首次授予 1,597.00 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权益总
数的 93.01%,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76.92 万股的 3.99%;预留 120.00 万股,
占本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 6.99% ,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76.92 万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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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予价格:5.21 元/股(调整前),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
以每股 5.21 元(调整前)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一致。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67 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
励计划时在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第一个归属期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36
第二个归属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48
第三个归属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期
目标值(P) 触发值(Q)
以 2023 年净利润 7,814.16 万元为基数, 以 2023 年 净 利 润 7,814.16 万 元 为 基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 219.93%, 数 , 2024 年 净 利 润 较 2023 年 增 长
即 25,000 万元 123.95%,即 17,500 万元
以 2023 年净利润 7,814.16 万元为基数, 以 2023 年 净 利 润 7,814.16 万 元 为 基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 267.92%, 数 , 2025 年 净 利 润 较 2023 年 增 长
即 28,750 万元 157.55%,即 20,125 万元
以 2023 年净利润 7,814.16 万元为基数, 以 2023 年 净 利 润 7,814.16 万 元 为 基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 323.11%, 数 , 2026 年 净 利 润 较 2023 年 增 长
即 33,063 万元 196.18%,即 23,144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
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实际完成值(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P X=100%
Q≤A<P X=70%
A<Q X=0%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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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并根据激励对象绩
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当期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采用打分制,个
人年度绩效考核分数将作为其个人层面的解锁比例依据,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
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评结果(S) S≥90 9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 良好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S%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个人当年计划可归属额度。
(1)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6 月 17 日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6)。
(3)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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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7 月 1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5.21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6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33.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6)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7)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58 元/股(调整后)。
(8)2026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4 年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临时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向 16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53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授予后限制性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票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部分 2024 年 7 月 1 日 5.21 元/股 1,533.00 万股 167 人 0 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 2025 年 6 月 20 日 3.58 元/股 168.00 万股 21 人 0 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配预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401,724,246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 3,581,003 股后的总股本,即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根据《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相应调整,因此,限制性股票
未归属数量调整为 2,303.00 万股(含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 3.58 元/股。
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571,982,9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根据
《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
应调整,因此,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调整为 3.48 元/股。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 2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资格、
公司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71 人调整为 167 人,拟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 1,597.00
万股调整为 1,533.00 万股。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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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
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11.20 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并按作废处理。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5 人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
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
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子盛、陈有甫、葛海
岸回避表决。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序号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临时公告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目标值(P)为:以 2023 年净利
润 7,814.16 万元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触发 值(Q): 为以 2023 年净 利润 7,814.16 万元 为基
数,2025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 157.55%,即 20,125 万
费 用 后 为 519,944,968.03 元 ,
(注:上述“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
考核目标已达成,公司层面归属比
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股份
例为 100%。
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实 际 完 成 值 ( A ) , A≥P, 公 司 层 面 归 属 比 例 ( X ) 为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不合格三个档
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本次激励
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计划首次授予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考评结果
S≥90 为优秀,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100%;
层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均为优秀,
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S<60 为不合格,Y=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当年计划可归属额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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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数量占已获授
已获授予的限制 本次归属数
激励对象姓名 职务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性股票数量 量
量的百分比(%)
张子盛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420,000 126,000 30.00%
陈有甫 董事、副总经理 420,000 126,000 30.00%
葛海岸 董事、副总经理 420,000 126,000 30.00%
朱黎明 董事会秘书 420,000 126,000 30.00%
钱雪明 副总经理 420,000 126,000 30.00%
LI FENG 核心管理人员 420,000 126,000 30.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骨干人员(154 人) 骨干人员
合计 20,580,000 6,174,000 30.00%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激励对象因离职、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权益的,公
司将按照实际缴款对应归属数量去增发,放弃部分不得递延至下期,自动作废。本次归属
过程中,激励对象不存在此类情形。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收回其所得收益,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另有豁免的除外。
(3)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
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德皓验字[2026]00000041 号),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临时公告
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止,双
林股份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开立的银行账号 33101983679050508096
已收到 160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出资款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
属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7 月 9 日。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办理股份归属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 572,822,940 6,174,000 578,996,940
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润为 84,477,333.32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15 元/股。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总
股本相应增加 6,174,000 股,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第一季
度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及公司《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1 号》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及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临时公告
(四)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归属人数、归属数量等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
《监管指南第 1 号》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