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6-029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匠心家居”)
于 2026 年 7 月 6 日(星期一)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同意公司增加全资
子公司常州美闻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美闻”)作为募投项目“柬埔寨
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同意常州美闻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
于实施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上述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1 号)文件核准,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2.69 元,共计募集资金 145,380.00 万元,扣除承销
和保荐费用 7,557.2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37,822.7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
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发行费
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62.1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135,260.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5-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使用募 调整后投资总 调整后累计使
项目名称
序号 投资金额 集资金 额 用募集资金
新建智能家具
(已终止)
新建研发中心
(已终止)
新建营销网络
(已终止)
柬埔寨智能家
目
小计 100,847.50 1,685.92 15,038.05 3,314.19
合计 135,260.63 36,099.05 15,038.05 3,314.19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
心项目”“新建营销网络项目”予以终止。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080,934,189.58 元(含利
息收入),其中 38,934,189.58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1,042,000,000.00 元
用于现金管理。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稳步推进实施,根据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常州美闻作为“柬埔寨智能家具
生产基地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MOTOMOTION (CAMBODIA) MOTOMOTION (CAMBODIA)
柬埔寨智能家具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
生产基地项目
“匠心柬埔寨”) “匠心柬埔寨”)、常州美闻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常州美闻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40618246797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徐梅钧
注册资本 1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3 年 01 月 15 日
住所 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 号
股权结构 公司 100%控股
一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零配件、金属材料、
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家庭用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
经营范围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募投项目除增加实施主体之外,实施地点、拟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均
不存在其他变化。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公司拟在新增主体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用于实施“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常州美闻作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实施内容,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本次增加实施主
体,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
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全资
子公司常州美闻作为“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
司常州美闻作为募投项目“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同
意常州美闻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授权的人员办理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等,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匠心家居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利于募投项目顺利进行的客观情况做
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
二次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
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匠心家居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
六、备查文件
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