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6-029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方案公告暨回
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 A 股股份数量、金额:拟回购 A 股股份数量总额为 5,000 万股
至 1 亿股,依照 A 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5.40 元/股测算,预计 A
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7.7 亿元~人民币 15.4 亿元,实际使用的回购
金额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 回购 A 股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自
筹资金
? 回购 A 股股份用途:本次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 A 股股份价格: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40 元/股
(含)
? 回购 A 股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
? 回购 A 股股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自查及向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回复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及回购期间不存在
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回复其未来 3 个月、
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人员或股东未来拟
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7 月 6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
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远海控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三)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知债权人。
(四)截至 2026 年 7 月 3 日收盘,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公司最
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公
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条件,公司审议回购股份
事项的董事会时间、程序等符合《回购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
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 年 7 月 7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7.7亿元~15.4亿元(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实际回
购金额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5.4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0.5亿股~1亿股
回 购股份占总股 本比 0.327%~0.655%
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020706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因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为维护公司
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
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拟使用自有资金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以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
匹配。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 3 个月内。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
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
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
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 A 股股份
数量总额为 5,000 万股至 1 亿股,约占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总
股本的 0.327%至 0.655%。按回购价格上限每股人民币 15.40 元/股测
算,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15.4 亿元。具体回购
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及回购总金额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
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5.40 元/股(含),未超
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股份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
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 (%) (%) (股) (%)
有限售条件
- - - - - -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A股 12,556,536,965 82.24 12,506,536,965 82.18 12,456,536,965 82.12
H股 2,711,586,000 17.76 2,711,586,000 17.82 2,711,586,000 17.88
股份总数 15,268,122,965 100.00 15,218,122,965 100.00 15,168,122,965 100.00
注:以上测算数据并未考虑公司 H 股回购情况,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
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
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4860.23 亿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2356.90 亿元,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为
人民币 1497.02 亿元。按照回购 A 股股份数量上限 1 亿股及回购价格
上限人民币 15.40 元/股计算,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4 亿元,
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的 0.32%、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65%、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 1.03%。本次回购方
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按照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下限和上限分别为 5000 万股及 1 亿股
计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的 0.327%
至 0.655%,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如《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所定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上升,但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
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
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
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
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及向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确认,公
司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任职前除外)
,与本次
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
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
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
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的股
东回复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情况。若上
述人员或股东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并将适时办
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并将适时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授权事项按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暨 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
东会及 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授出的一般性授权办理。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不确定性风险
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变
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
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H 股回购安排
除回购 A 股股份外,公司拟同步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暨 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授予的回
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框架
下实施 H 股回购。
上述回购 H 股安排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相关说明
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
(以下简称“
《收购守
则》”
),如果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如《收购守则》所定义,
下同)于公司控制或有权控制的投票权(包括公司 A 股及 H 股)在任
何 12 个月期间内因其增持公司股份及/或实施上述一般性授权导致公
司总股本变动等原因增加 2 个百分点以上,将引发中远海运集团及其
一致行动人士于《收购守则》项下作出强制要约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确认,无意在触发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于
《收购守则》项下作出强制要约义务的情况下,行使上述的 A 股回购
方案及╱或 H 股回购安排。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