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先导基电 公告编号:临 2026-067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
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 亿元,公司全资
子公司安徽万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导”)于近日
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针对该笔授信
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在授信额度内提供的贷款及其他
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5 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
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
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保证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
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
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业萌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业萌实业”)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
同》,业萌实业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提供最高额
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路 2696 号龙华万科中心 T4
办公楼。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签署了《授信协议》,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 36 个月。
为确保公司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的履行,安
徽万导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针对该
笔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在授信额度内提供的贷款
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5 亿元整),以及相关
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
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
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
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
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同时,业萌实业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
为担保公司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的所有债务能
得到及时足额偿还,业萌实业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担保
物为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路 2696 号龙华万科中心 T4 办公楼,抵押担保
的范围为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公司提
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5 亿元整),
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抵押
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抵押期间为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至
《授信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属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子公司安徽万导和业
萌实业已履行了其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西区 220 室
公楼
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光电子器件销售;五金产品
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
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
广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特种陶
瓷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半
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金属矿石销售;投资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
的资产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
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
代理;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25,868,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5%。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世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823,064,856.18 12,256,470,276.03
负债总额 3,351,916,413.75 3,827,604,283.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141,073,810.87 8,131,181,581.21
营业收入 1,851,821,799.65 535,169,140.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596,479.84 -16,902,064.0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安徽万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授信申请人: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协议》下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整
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5 亿元整)
,
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
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
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
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抵押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乙方(抵押人):上海业萌实业有限公司
授信申请人: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物: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路 2696 号龙华万科中心 T4 办公楼
额度内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
币 5 亿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
费用、实现抵押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可有效补充公司中长期
经营现金流,降低短期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目
前,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提供担保余
额合计为 83,377.15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4%;
子公司对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57,90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
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