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6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7 月 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6 日(星期一)在江门市江海区连海
路 323 号奇德新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会议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其中:
董事尧贵生、独立董事谢泓、于海涌和陈进军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此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
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艳群女士担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邓艳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和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翠
华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