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5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
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166 名激励对象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 9,426,666 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
注销,约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74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
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52)。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1,260,825,616 股 变 更 为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
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
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