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5 证券简称:超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9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为“安永香港”)为公司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或“本次发行”)的专项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
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
安永香港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为独立的法律实体。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
许 可 证 , 并 是 在 美 国 公 众 公 司 会 计 监 督 委 员 会 (US PCAOB) 和 日 本 金 融 厅
(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
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
二、拟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 股发行
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香港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
审计需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安永香港在境外发行上市项
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
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要;聘请安永香
港为公司本次 H 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超
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安永
香港为公司本次 H 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聘请安永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处理聘任安永香港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安永香港洽谈确定
服务费、服务范围等合作条件及聘用协议条款、签署聘用协议等。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