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6-050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
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公司自 2026 年 6 月 26 日至 2026 年 7 月 6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向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
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
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
担任的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含外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
事。除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先生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