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6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
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2023年-2024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
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拟用于注销的回购股份共计22,102,00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0.5965%,回购最高价为人民币9.63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41
元 / 股 , 回 购 均 价 为 人 民 币 9.14 元 / 股 , 支 付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1日、2024年2月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70)、《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
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1)、《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
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临2026-5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
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且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
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
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
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