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
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3),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
锦红立案。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2),因公司未按
期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
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上述立案事项,公
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完成《2025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5 月 6 日起
停牌。因公司在停牌后 2 个月内(即 2026 年 7 月 5 日之前)未完成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之日起 2 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 年年度
报告》,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
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