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进行
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修订稿)》”)
和《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有关规定,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4 人因离职已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 0.78 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 2025 年业绩未完全达到业绩考核
目标条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82 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 10.7804 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 2025 年
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由 17.0789 元/股调整为 16.8848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
后四位)。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
办法》
《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
据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调整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并表决。
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修订稿)》和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解除限售资格条件的 82 名激励对象进行
了核查,认为上述激励对象的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
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规定在第三个限售期满后对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 82 名激励对象共计 43.1218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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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