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 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20:11:4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6-05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诺和”)
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公司相关部门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6)。
  (三)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5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五)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为 2025 年 6 月 11 日,以 22.7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27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
励对象授予 217.742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六)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七)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
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九)2026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共13
名激励对象离职和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
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11.2046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
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公司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
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阳光诺和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