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
核查意见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共66名激励对象
中,除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外,
其余62名激励对象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规定的主体资格和任职期限
要求,上一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
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因此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归属名单所包含的62名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归属条件均已成就,归属比例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
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16.00万股。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