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初灵信息
股票代码:300250
信息披露义务人:洪爱金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259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6 年 7 月 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初灵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以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洪爱金
公司、初灵信息、上市公司 指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准则 15 号》 指 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
总股本 指
量后的股份总数 211,522,379 股计算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洪爱金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10219720229****
通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259 号
通信方式 0571-86797396
是否拥有其他国 否
家和地区永久居
留权
注:目前控股股东洪爱金先生无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公司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洪爱金先生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所作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从而引起的相关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少或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控股股东自可减持之日起三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3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7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
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减持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依法及时履行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74,596,59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5.266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74,032,896
股,占公司总股本 35.00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74,596,596 35.2665 74,032,896 35.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49,149 8.8166 18,085,449 8.5501
高管锁定股 55,947,447 26.4499 55,947,447 26.4499
注:以上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控股股东自可减持之日起三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3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73%。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56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665%。
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74,596,5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本 35.0000%。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例
洪爱金 集中竞价 29 日至 7 月 563,700 14.56 0.266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本公司股份除高管锁定股以外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
限制情况,也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洪爱金先生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22 日,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洪爱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2,273,676 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7.40%。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
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洪爱金先生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洪爱金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 洪爱金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259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7 月 1 日
实际控制人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7 月 1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63,700 股,占公司总
权益变动过程 股本的 0.2665%,变动后持有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35%,触及
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初灵信息 股票代码 300250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56.37 0.2665
合 计 56.37 0.266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7,459.6596 35.2665 7,403.2896 35.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4.9149 8.8166 1,808.5449 8.55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94.7447 26.4499 5,594.7447 26.4499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本次权益变
划
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
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不适用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适用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洪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