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股份: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19:08:3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核实,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30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2026 年 5 月 1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至 2026 年 5 月 22 日。公示期
满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并披露《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 月 23 日发
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
关公告。
  (三)2026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7 月 4 日发布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四)2026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30 人调整为 28 人,上述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
份额将由董事会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数及首次授予数量均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
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
整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
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诚邦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