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6-030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
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换届选举情况
式选举 JOHN LI 先生、张扬清先生、袁长婷女士、谢爱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肖强先生、彭建刚先生、钱世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上述人员与公司 2026 年 6 月 24 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
董事张诗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三年。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2026 年 6 月
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及《江苏浩欧
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7)。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 JOHN LI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长,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
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钱世政先生为会计专业人
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 JOHN LI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财务负责人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张扬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董事会秘书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谢爱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谢爱香女士已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且聘任
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
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董胜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董胜楠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
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69561996
电子邮箱:jshob@hob-biotech.com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堰里路 9 号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四日
附件:简历
董胜楠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出生,本科学历,已取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
试。2023 年 3 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职工代表董事,2026 年 3 月
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胜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