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1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0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
同意股数 96,251,14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
同意股数 96,235,04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3%;反
对股数 16,1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数 96,235,04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3%;反
对股数 16,1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增募投项
目及调整
原募投项
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
金额的议
案》
用超募资
金投资在
建项目的
议案》
名王刚先
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
人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邓颖、程雨露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议事规则》
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王刚 独立董事 任命 2026 年 7 月 2026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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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