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武汉天源 公告编号:2026-056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源转债,债券代码:123213)已暂停转股,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74,075,277股。
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7,526股为基数(具体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
预计派发现金25,502,085.9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967,191股。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
一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
权利。
自2026年3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9日)期间,天源
转债新增转股数量560股。公司根据“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674,075,27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
的股本671,108,086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
剔 除 回 购 专 用 账 户 中 已 回 购 股 份 *10=25,502,085.99 元 /671,108,086 股
*10=0.37999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
现金红利为0.0379999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
每10股现金红利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674,075,277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
=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25,502,085.99元/674,075,277股*10=0.378326元
(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
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0378326。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7,526股为基数(
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起止时间为2024年2月5日至2029年7月27日,自2026年3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2026年7月9日)期间,天源转债新增转股数量560股。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因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7月2日起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9日)的总股本与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暂停转股前一交易日(2026年7月1日)公司股票收盘后总股本一致,均
为674,075,277股。公司根据“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674,075,27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
的股本671,108,086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
剔 除 回 购 专 用 账 户 中 已 回 购 股 份 *10=25,502,085.99 元 /671,108,086 股
*10=0.37999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
现金红利为0.0379999元。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74,075,277 股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967,191 股后的股本 671,108,086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7999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4199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办法
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7 月 2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7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条
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13,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转股价格将由 7.14 元/股调整为 7.1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 2026 年 7 月
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674,075,277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
=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25,502,085.99元/674,075,277股*10=0.378326元
(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037832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若本企业/本人所
持公司 A 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上述承诺的最低
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 400 号天源天骄大厦
咨询联系人:邓玲玲
咨询电话:027-82867011
传真电话:027-8286701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