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4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51 元/股(含),该价格上限不高于基蛋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
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
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配合公司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
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风险;
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7/3,由公司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2.51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99.68万股~799.36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79%~1.58%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2793357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
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管理团队与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实现股
东、公司和员工利益协同,共同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公司综合考虑发展战略、
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
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不得回购
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
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5,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
民币 12.51 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 399.68
万股,上限为 799.36 万股,分别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507,153,517 股的 0.79%和 1.58%。
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
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不超过人民币 12.51 元/股(含),该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
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
层在回购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本次回购
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公司将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07,153,517 100.00 503,156,715 99.21 499,159,912 98.42
其中:回购证券专用
账户股份
股份总数 507,153,517 100.00 507,153,517 100.00 507,153,517 100.00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资产为 28.30 亿元,流动资产为 23.18 亿元。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0,000 万元,
约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约为 2.70%、
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
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
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
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本次回购股份期
间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
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6 个月内未能按前述用途使用完毕,剩余
部分将予以注销,后续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届时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
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及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下,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份的具体方案;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被授权
人将对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
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风险;
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
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新履
行审议程序。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账户号码:B882793357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后续若因新增回购专项贷款等原因按要求须新
开设其他回购账户,公司将按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