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潍柴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动力”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潍柴动力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潍柴动力于2025年7月2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额
度使用期限至2026年7月28日。
鉴于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即将期满,为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收益,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2026年第五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
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司前次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到期日(2026年7月28日)后12个月内循环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潍柴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07号),公司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793,387,389股新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792,682,926股,每
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6.4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999,999,986.40元,
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民币12,988,057,280.4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1)第0021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潍柴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
项目总投资金额
金额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氢燃料电池及关键零
部件产业化项目
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
燃料电池产业链建设 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 151,250.00 50,000.00
项目 项目
燃料电池动力总成核
心零部件研发及制造 147,927.00 100,000.00
能力建设项目
新百万台数字化动力
全系列国六及以上排 562,585.00 300,000.00
产业基地一期项目
放标准 H 平台道路用
H 平台发动机智能制
高端发动机项目 110,000.00 100,000.00
造升级项目
大缸径高端发动机实
验室建设项目
大缸径高端发动机产 自主品牌大功率高速
业化项目 机产业化项目
大缸径高端发动机建
注 257,584.00 174,000.00
设项目
全系列液压动力总成和大型 CVT 动力总成产
业化项目注
注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1,903,323.71 1,300,000.00
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相关数据为调整后金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人民币933,449.9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为人民币453,771.45万元(包括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收到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人民币88,415.71万元)。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鉴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
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展,合理配置所投资的产品,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
常进行。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
前次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到期日(2026年7月28日)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三)投资范围、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属
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未来
不排除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资品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未违反募投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闲置资金用于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
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
用。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依法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宁文科 林子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