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更正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18: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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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6-045
债券代码:123175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0,056,766.10元,盈余公
积为48,629,754.57元,资本公积为676,895,221.7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
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48,629,754.57元和资本公积121,427,011.53元,
两项合计170,056,766.10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资(2025)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
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就本次
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事宜,特此通知债权人,提示公司债权人对其债务风险
合理评估。本次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或者实收资本变更,
不影响债权人现有权益。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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