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 关于独立董事及高管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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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意奋女士因连续任职即将届满六年,已向公司董事会提
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
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赵意奋女士离任后将导致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
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赵意奋女士仍继续履行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意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
  赵意奋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
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赵意奋女士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
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聘任独立董事一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刘俐君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俐君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情况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武淮颖
女士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武淮颖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后
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淮颖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同意聘任邬建斌先生(个
人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分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邬建斌先生根据其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其
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领取 2026 年度薪酬。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同意上述提名。上述
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刘俐君先生: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政法法
学学士学位,曾于 2014.5-2020.7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浙
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目前兼任春晖智控、广脉科技独立董事。
  刘俐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所规定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邬建斌先生:中国国籍,1980 年 9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国家会
计学院金融与财务管理专业 EMBA、长江商学院 EMBA,2004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董
事长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双林集团董事长、宁波市人大代表
等职务。曾荣获“2008 年宁波市第七届优秀创业企业家”、“2010 年度新锐浙商
年度海外拓展新锐奖”、“2011 年品牌宁波年度人物”、“宁波十大甬商”、“2014
年宁波市五一劳动奖章”,2022 年 4 月,荣获第六届“宁波慈善奖”捐赠个人奖
等荣誉称号。
  邬建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5,690,000 股,通过双
林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28,714,270 股,累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44.48%。
与董事曹文女士是夫妻关系,与董事邬维静女士是姐弟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所规定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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