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18: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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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6-040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5号文《关于核准新华网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新华网”)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902,936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27.6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总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37,192,297.84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
手 续 费 用 等 共 计 人 民 币 57,306,611.74 元 后 , 净 募 集 资 金 共 计 人 民 币
(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20010
号验资报告。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4日、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
司将原项目新华网全媒体信息应用服务云平台项目、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加
工、分发及运营系统业务项目、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项目、新华网
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变更投入新华语典项目。具体内
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及《新华
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三、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
  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华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
  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
  于新华语典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士与保荐
  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监管。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及科技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分别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
  合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变更后的募集                                    专户余额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资金投资项目                                    (元)
新华网股份有
          新华语典项目 南京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0506200000004840      —
限公司
新华网(北京)
          新华语典项目 南京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0506220000004839      —
科技有限公司
      四、《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甲方、乙方、丙方(以
下合称“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用于甲方新华语典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专业版网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
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方式
存储。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
况。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并抄送给丙方。
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
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约定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
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应当依法承
担违约责任。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
经任何一方要求,争议将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
在北京仲裁。各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仲裁的裁决为终
局的,对争议方均具有约束力。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二)《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一: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新华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与“甲方一”
以下合称“甲方”)
   乙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方一、甲方
二、乙方、丙方(以下合称“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户仅用于甲方新华语典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专业版网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
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
款方式存储。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
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
储情况。
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
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
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并抄送给丙方。
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约定书面通知更换后保
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
专户。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应当依法
承担违约责任。
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
解决,经任何一方要求,争议将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
则和程序在北京仲裁。各方同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仲裁
的裁决为终局的,对争议方均具有约束力。
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
失效。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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