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 巨化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18: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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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化股份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巨化股份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 年 7 月 15 日
  (二)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三)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 年 7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视频会议室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7 月 15 日至 2026 年 7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介绍到会嘉宾,宣
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规则。
  (三)通过股东会监票人、计票人。
  (四)审议股东会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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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在 2026 年 6 月 26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五)股东发言,公司董事会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对议案逐项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统计表决票数。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九)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
  (十)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一)股东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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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股东会的
顺利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条 股东会特设秘书处,负责本次股东会的会务。
  第二条 在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公司董事会以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为原则,依据《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三条 2026 年 7 月 9 日在册股东必须到秘书处指定的地方凭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等核准股东身份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享有股东会的发言权、表决权。
  第四条 在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所持股份以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授权
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第五条 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当事先向秘书处登记,明确
发言的主题,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回答股东提问。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除会议
议程外,不安排非股东人员的发言。
  第六条 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请与会人员将您的手机关机或调为振动。为维护
股东会会场秩序,在股东会现场不得拍摄、录音、录像。未经本公司许可,不得将
股东会相关图片、录音、录像发布于公开媒体。
  第七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由二名股东代表
参加清点,股东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协助计票。
  第八条 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如股东行为妨碍股东会召开或扰乱股东会秩
序,本公司工作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制止,以保证股东会的顺利
召开。
  第九条 在本公司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参会股东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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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
董事会提名周黎旸、雷俊、童继红、唐顺良、韩金铭、刘云华、王笑明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将由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非独立董事 7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
票的方式逐项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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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提
名鲁桂华、万源星、史建兵、俞善民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附件二)。
  万源星先生、俞善民先生、史建兵先生的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
三年;鲁桂华先生于 2023 年 4 月 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鲁桂华先生在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9 年 4 月 7 日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
票的方式逐项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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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第十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长,巨化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持有本公司股份 19,500 股。
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巨化集团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锦华新材
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集团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巨化集团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创
新发展部部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巨化集团财务资产部部长。未
持有本公司股份。
长,氯碱新材料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未持有本公
司股份。
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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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化集团财务部副部长,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21,320 股。
  以上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
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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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第十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至今历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教授。现
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
事。
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学术副院长、管理会计案例中心主任、社会合作办公室主
任,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拓烯科技(衢州)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
事。
江浙元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工程建设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商涉外
法律服务中心理事等职务,兼任浙江理工大学、中国计量大学等大学兼职教授,杭州
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
理、南大三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融协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陕
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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