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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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七月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智洋创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
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
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
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
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智洋创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
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
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
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
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4)。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13 日(周一)15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 2 号综
合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7 月 13 日至 2026 年 7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六)针对会议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计票、监票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会决

    (十一)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七十三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七十三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如有),副董
董事主持。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由 9 名(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组   由 9 名(包括 3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
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       代表董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       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及副董
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还应满足相关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法规、证券监管规定。             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
                       还应满足相关法规、证券监管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行职务(如有);副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
人数应满足相关法规、证券监管规定。 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应满足相关
                     法规、证券监管规定。
第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公司 第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
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副董事长 1 人,由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第十二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如有),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
集和主持。                集和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如有),副董事
履行职务。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职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
  三、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情况
  本次事项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公
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章程
条款的修订以最终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议案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
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
会同意提名刘国永先生、聂树刚先生、赵砚青先生、陈晓娟女士、孙培翔先生为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
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42)。
  本议案下共有五个子议案,分别为: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议案
议案三:《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
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
会同意提名谭博学先生、李奇凤女士、漆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李奇凤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李奇凤女士、漆彤先生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三年;谭博学先生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满六年之日止。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
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42)。
  本议案下共有三个子议案,分别为: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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