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亨通(内蒙古)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全资孙公司亨通(内蒙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生物”)
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内蒙古分行”)签署了《保
证合同》,为亨通生物向国开行内蒙古分行申请的 30,000.0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分别通
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为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50,000.00 万
元的担保,为亨通(内蒙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生物”)提供
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0.00 万元的担保,为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的担保,为亨翔(海南)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的担保,为江苏亨通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担保,为德清壬思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担保,为 2026 年度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其他
下属控股企业提供合计不超过 25,00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
带责任担保等。
在股东会授予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
(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或孙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
在 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
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和 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 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5-062)和《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2)。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
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全资孙公司亨通生物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调剂至亨通生物
单位:万元
本次调
年度预 本次担 剂后可 截至本公
本次调 本次担
被担保方 计担保 保前可 用额度 告披露日
剂额度 保额度
额度 用额度 (含本 担保余额
次)
浙江拜克
调出方 生物科技 30,000 25,000 -15,000 0 10,000 5,000
有限公司
亨通(内
蒙古)生
调入方 50,000 15,000 15,000 30,000 30,000 3,268
物科技有
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亨通(内蒙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其他:全资孙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李海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122MAEEJ0NX5K
成立时间 2025 年 3 月 18 日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大街对
注册地
外经济协作办公室 318 办公室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兽药生产;兽药经营;食
品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
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626.94 23,644.14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2,485.87 13,799.66
资产净额 9,141.07 9,844.48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493.87 -155.5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被担保人(借款人):亨通(内蒙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金额:人民币 3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
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
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
(3)贷款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的
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
债权的费用等;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亨通生物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推进公司转型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
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被担保人亨通生物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
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
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12,664.58 万元,
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8.57%,均为公司对下属控制企业的担保。公
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