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公告编号:临 2026-033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对合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拟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王府
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府井”)等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共同对向北
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汇置业”或“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利率由现行固定年利率 6%调整为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
上 LPR 执行浮动利率,将付息周期由“按季付息”调整为“按年付息”,并对相
关财务资助的借款期限予以展期 5 年。
?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
? 本次事项为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
有的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 9%股权及债权的关联交易”及 2025 年 3 月 26 日披
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并由其偿还股东借款的
关联交易”事项的后期变动调整事项。
?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有的
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 9%股权及债权的关联交易”,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了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并由其偿还股东借款的关
联交易”,并且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间接全资
控股子公司租赁湾里·汀云小镇 1-5#酒店项目暨关联交易”,基于实质重于形式
的原则及谨慎性的考虑,公司确认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同受首旅集团控制的王
府井为本次财务资助调整事项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8,175.68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
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 1.51%。其中,与王府井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汇置业支付的增资款 29,340.00 万元,公司向环汇置业提供财务资助 8,337.62 万
元,公司向环汇置业收取的借款利息收入、酒店管理费收入及会议费收入共计
司获得财务资助 3,480 万元、公司偿还财务资助 4,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 0.04%。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发生的各
类关联交易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未达到
组。
? 本次财务资助相关调整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云、孙坚、袁首原、霍岩、张聪、陆斌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首旅集
团将回避表决。
? 本次利率调整生效后,公司从环汇置业取得的利息收入将同步减少,
根据公司目前对环汇置业的借款余额以及环汇置业下一步的资金需求,预计
正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要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调整系公司与环汇置业各方股东共同按同等条件对
其财务资助的利率、借款期限及付息周期进行的必要调整,不涉及新增借款,总
体风险可控;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项目尚处在市场培育期,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
强项目运营跟踪及资金回笼管理,密切监控环汇置业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督促环
汇置业在具备还款条件时及时还款,做好风险动态评估与研判,切实维护公司及
股东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前期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环汇置业于 2021 年 12 月成立,负责北京城市副中心文化旅游区的重点标杆
项目——湾里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湾里项目位于副中心 12 组团(文化旅
游区范围内),与西侧的环球主题公园一路之隔,紧邻 7 号线东延、八通线南延、
城际铁路联络线(规划)等三线换乘的花庄站,是站城一体化融合文商旅业态统
筹发展的首次尝试。项目总投资额 134.36 亿元,用地面积约 20.44 公顷,地上
开发规模约 30.2 万平方米,总开发规模 47.63 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F3 多功能
用地,建筑控制高度 36 米,主要包括商业、酒店和小镇等三部分,其中酒店部
分由环汇置业委托本公司旗下首旅安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
为抓住首都副中心发展的战略机遇,受益环球影城外溢效应,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现
金人民币 971.0404 万元收购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有的环汇置业 9%股权,并同时
以现金 51,764.13 万元收购首旅集团对环汇置业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 年 6 月 30
日)的相应债权本金及利息部分。后续公司将继续与其他股东方按股权比例向环
汇置业提供股东借款,股东借款合计总额不超过 7.7102 亿元。上述股东借款由
环汇置业按年息 6%支付资金占用费,并按季度结算。
用供地项目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一)”):约定从首旅集团承继
借款额度 557,400,000.00 元;借款期限从 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二)”):其中借款额度 213,480,000.00 元;
借款期限从 2024 年 9 月 24 日至 2029 年 9 月 23 日;借款利率为年息 6%;借款
付息周期按季结息。
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以现金方式
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并由其偿还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环汇置业调
整资本结构,由公司与环汇置业各方股东共同按股权比例向环汇置业进行增资,
增资后环汇置业向各方股东偿还股东借款,其中本公司按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对
环 汇 置 业 增 资 29,340.00 万 元 , 增 资 后 由 环 汇 置 业 偿 还 本 公 司 股 东 借 款
还本公司股东借款 29,340.00 万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环汇置业股东借款余额 303,618,315.00 元,
其 中 借 款 合 同 ( 一 ) 余 额 为 194,282,400.00 元 , 借 款 合 同 ( 二 ) 余 额
二、本次财务资助利率、付息周期调整及借款展期情况
(一)利率及付息周期调整情况
鉴于当前市场利率水平已较原资助发生时的基准出现大幅下降,且结合国内
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导向,利率长期下行趋势较为明确。在此背景下,为顺
应市场利率的实际变化,保持财务资助条款的合理性与公允性,同时有效缓解环
汇置业运营初期面临的资金压力,进一步降低其融资成本,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及
可持续经营能力,提升项目整体经营效益,经公司审慎研究,拟与各方股东共同
对向环汇置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利率及付息周期进行调整,由现行固定年利率 6%
调整为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 LPR 执行浮动利率(当前
自本次利率调整事项经各方股东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签署相关协议后的
次月 1 日起,以该日之前最近一次公布的 5 年期以上 LPR 作为首期执行利率。自
参照当天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 LPR 执行。同时将付息周
期由“按季付息”调整为“按年付息”,并按年单利计息,付息日为每年 12 月
其中本公司拟对借款合同(一)和(二)调整利率和付息周期,截至 2026 年
(二)借款展期情况
鉴于环汇置业各方股东首批借款合同预计于 2026 年 10 月及 2027 年 3 月到
期,届时环汇置业将面临较大的集中还款压力。为支持环汇置业渡过阶段性资金
压力,保障项目后续运营工作的连续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
拟与各方股东共同对前述财务资助的借款期限予以展期 5 年,其中本公司拟展期
的借款本金为 194,282,400.00 元。除上述变动外,财务资助其他条件不变。
综上,具体如下:
被资助对象名称 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
借款
□委托贷款
资助方式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 40,776.24 万元
调整后资助期限 2、借款合同(二)余额 10,933.5915 万元和尚未提款额度
□无息
调整后资助利息 有息,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
LPR 执行浮动利率,按年调整
无
担保措施
□有,_____
(三)内部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五次会议、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首旅集团将在本次股东会中回避表决。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总额 18,175.68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绝对值的比例 1.51 %。其中,与王府井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1,263.49 万
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 0.10%。公司与
环汇置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40,200.37 万元(其中:公司向环汇置业支付的
增资款 29,340 万元,公司向环汇置业提供财务资助 8,337.62 万元,公司向环汇
置业收取的借款利息收入、酒店管理费收入及会议费收入共计 2,522.75 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 3.33%。公司从首旅
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财务资助的净发生额-520 万元(其中:公司获得财务资助
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 0.04%。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分别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未达到 5%。上述关联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财务资助利率、付息周期调整及借款展期的必要性
本次与各方股东共同对向环汇置业提供的股东借款的利率、付息周期进行调
整及借款展期是保障环汇置业持续稳定经营、缓解债务压力的必要举措。通过将
利率调整为与 LPR 挂钩的浮动利率及调整付息周期,并同步将借款展期 5 年,可
有效匹配项目现金流回笼节奏,有助于减轻环汇置业的阶段性资金压力,提高环
汇置业资金使用效率,使其能够更灵活地统筹项目运营与偿债安排,保障湾里项
目已开业业态的平稳运行及后续招商工作的有序推进,进而有效提升公司股权投
资抗风险能力和酒店部分的运营效益。
本次财务资助相关调整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环汇置
业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且该环汇置业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
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
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环汇置业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北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赫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MA7FHA951C
成立时间 2021-12-16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广源西街 9 号 4 层 462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大高立庄路湾里项目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36,000 万元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其他:______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85,088.83 1,290,621.10
负债总额 998,541.04 988,434.4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净额 286, 547.79 302,186.63
营业收入 11,599.63 2,152.65
净利润 -15,638.84 -27,136.40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债
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 无
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 □有,________
项等)
(二)环汇置业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实缴出资(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336,000.00 100.00
(三)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环汇置业资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环汇置业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持有的北京环
汇置业有限公司 9%股权及债权的关联交易”,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
与关联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并由其偿还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
本次调整为前述交易的后期相关变动调整事项;并且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间接全资控股子公司租赁湾里·汀云小镇 1-5#酒店项
目暨关联交易”;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及谨慎性的考虑,公司确认控股股东
首旅集团及同受首旅集团控制的王府井为本次财务资助调整事项的关联方。
(五)环汇置业其他股东的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911100001011241849
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 6 号京投大厦 2 号楼 9 层 908 室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成立时间:1981-02-10
注册资本:20,506,571.41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地铁建设及运营、房地产开发等。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环汇置业 47%股权。
企业名称: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91110000101909934T
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伟东
成立时间:1993-11-08
注册资本:75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等。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环汇置业 23%股权。
法定代表人:白凡
成立日期:1998 年 1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0259W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度假区北街 99 号院 1 号楼首旅大厦 10 层 1011 室
注册资本:442,523.23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受市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店管理;
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品房销售。
首旅集团持有环汇置业 6%股权。
关联人的资信状况:首旅集团资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白凡
成立日期:1993 年 4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3053805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255 号
注册资本:112,393.1424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商业零售、经营免税商店等。
王府井持有环汇置业 15%股权。
关联人的资信状况:王府井资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股东中,首旅集团为本公司及王府井之控股股东,本公司与首旅集团、
王府井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业向本公司支付的股东借款利息 2,473.137471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向环汇置业提供的股东借款余额为 34,980.049582 万元。
上述股东借款的借款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
情形。
四、本次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环汇置业签署有关本次财务资助利率、付息周期调整
及借款展期的有关协议,将在环汇置业各方股东分别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与
各方股东一同签署相关协议。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借款合同展期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出借人(甲方):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乙方):北
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
鉴于
(1)甲乙双方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签署了《张家湾车辆段综合利用供地项目
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甲方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继借款额度为 557,400,000.00 元,借款额度有效期为 5 年,自 2021 年 10 月
(2)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日,乙方已归还借款 349,077,600.00 元(其中使用
股东注资还款 293,400,000.00 元),股东借款本金账面余额为 194,282,400.00
元。
(3)现因项目运营期资金安排需要,乙方拟申请对上述借款余额进行展期,
并调整相关利率及付息方式。
(1)展期期限: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延长 5 年。即借款
有效期为 10 年,自 2021 年 10 月 25 日起至 2031 年 10 月 24 日止。
(期限届满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下一个工作日)。
(2)展期性质: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的延续,除本补充协议明确变更的内
容外,原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关系保持不变,乙方在原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等均
继续有效。
双方同意对原合同第二条 借款利率及利息的计付进行如下修订:
(1)新利率标准:借款年利率由固定利率调整为浮动利率,单利计息。
(2)浮动利率,以 2026 年 月 日为起算日,首次调整利率以起算日最
近一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
为该浮动周期的适用利率,该利率适用期间为 2026 年 月 日至 2027 年 12
月 19 日。
(3)后续利率调整以每年 12 月 20 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为重新定价日,
重新定价利率参照当天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 LPR 执行。重
新定价利率执行期限为该年重新定价日至次年重新定价日的前一日。后续以此
(4)原合同约定的月利率、日利率换算公式(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
月利率/30)以及 2026 年 月 日前利率标准保持不变。
双方同意对原合同第二条 2.4 款进行修改,变更付息频率:
(1)新付息方式:借款利息调整为按年付息。
(2)付息日:付息日为每年度的 12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
工作日),支付当年度的利息。
(3)本补充协议生效后首次付息日为:2026 年 12 月 21 日,乙方应将付息
日前未付利息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4)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结清(利随本清)。
鉴于上述展期及利率调整,双方确认原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还款方式维持不变
(即分次偿还,最后到期日需还清所有本金),具体还款节点由双方根据项目现
金流情况另行书面确认,但最迟不得晚于 2031 年 10 月 24 日。
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凡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仍
按原合同执行;若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抵触或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
为准。
(二)《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出借人(甲方):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乙方):北
京环汇置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签署了《张家湾车辆段综合利用供地项目借款
合同》
(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股东借款金额 213,480,000.00
元,用于张家湾车辆段综合利用供地项目的开发、运营。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日,
乙方已提款 元。
双方同意对原合同第二条 借款利率及利息的计付进行如下修订:
(1)新利率标准:借款年利率由固定利率调整为浮动利率,单利计息。
(2)浮动利率,以 2026 年 月 日为起算日,首次调整利率以起算日最
近一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
为该浮动周期的适用利率,该利率适用期间为 2026 年 月 日至 2027 年 12
月 19 日。
(3)后续利率调整以每年 12 月 20 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为重新定价日,
重新定价利率参照当天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 LPR 执行。重
新定价利率执行期限为该年重新定价日至次年重新定价日的前一日。后续以此
(4)原合同约定的月利率、日利率换算公式(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
月利率/30)以及 2026 年 月 日前利率标准保持不变。
双方同意对原合同第二条 2.4 款进行修改,变更付息频率:
(1)新付息方式:借款利息调整为按年付息。
(2)付息日:付息日为每年度的 12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
工作日)。
(3)本补充协议生效后首次付息日为:2026 年 12 月 21 日,乙方应将付息
日前未付利息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4)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结清(利随本清)。
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凡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仍
按原合同执行;若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抵触或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
为准。
五、调整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调整系公司与环汇置业各方股东共同按同等条件对其财务资助的利率、
借款期限及付息周期进行的必要调整,不涉及新增借款,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关
联交易涉及的项目尚处在市场培育期,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项目运营跟踪及资
金回笼管理,密切监控环汇置业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督促环汇置业在具备还款条
件时及时还款,做好风险动态评估与研判,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对合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独立董事认真讨论,一致
认为:公司本次与各方股东共同调整对环汇置业的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减轻其
财务压力,支持湾里项目健康运营,为促进公司实现利用北京城市副中心发展先
机、承接环球影城外溢效应等长远利益打好基础,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本次
调整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将回
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反对,0 票弃权,6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合资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各方股东共同调整
对环汇置业的财务资助事项,系公司与环汇置业各方股东基于当前市场利率下行
趋势以及项目运营需要所做的必要举措。本次调整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原
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
尚需提请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首旅集团将回避表决。
七、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各方股东共同调整对环汇置业的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减轻其财
务压力,支持湾里项目健康运营,为促进公司实现利用北京城市副中心发展先机
和承接环球影城外溢效应等长远利益打好基础,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
本次将原固定利率调整为更符合市场状况的浮动利率和调整付息周期,并对
借款予以展期,系公司与环汇置业各方股东基于当前市场利率下行趋势以及项目
运营需要所做的必要举措,有利于匹配项目现金流回笼节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环汇置业融资成本,有效减轻环汇置业的阶段性资金压力。环汇置业节省的
利息支出可优先用于资产精细化运营与产品力提升,推动其从高杠杆开发向稳健
运营平滑过渡,为湾里项目创造有利的起步条件。本次调整遵循市场公平、公正、
公开原则,本次利率调整生效后,公司从环汇置业取得的利息收入将同步减少,
根据公司目前对环汇置业的借款余额以及环汇置业下一步的资金需求,预计
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要影响。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情况如下: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项目 金额(万元)
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
助余额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
供财务资助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