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00: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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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 中环         公告编号:2026-042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司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领先”)、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环领先”)拟与关联方天津中环海河智能制造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环海河基金”)及另一合资方天津滨海高新区海泰海河新材
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泰海河新材料”)共同出资设立天津环曜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000
万元。其中,海泰海河新材料向合资公司出资 120,000 万元,其中 24,000 万元计入注册
资本,96,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持有合资公司 38.10%股权;中环领先向合资公司出资
持有合资公司 30.92%股权;中环海河基金向合资公司出资 60,000 万元,其中 12,000 万元
计入注册资本,48,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持有合资公司 19.05%股权;天津中环领先向
合资公司出资 37,586.0724 万元,其中 7,517.214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0,068.8584 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持有合资公司 11.93%股权。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资公司尚未注册成立,名称及相关工商信息将以最终登
记注册信息为准,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设立初期在人员配置、业务开拓、运营管理等方面需要一定时间进行
建设和完善,其设立后能否顺利推进并实现发展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经营
业绩影响较小。
   (3)基于合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及董事会安排,合资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
对其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不构成控制,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
   (4)合资公司组建和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及其他不
可抗力因素等多方面影响,存在资产运营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
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环领先、天津中环领先拟与关联方中环海河基金及合资方海泰海河
新材料签署《股东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合计 315,000 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其中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000 万元,其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期限
                  (万元)
 合计       -        63,000.000            100.00      -           -
   本次入股价格为 5 元/注册资本,其中海泰海河新材料向合资公司出资 120,000 万元,
其中 24,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6,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中环领先向合资公司出资
中环海河基金向合资公司出资 60,000 万元,其中 12,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8,000 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天津中环领先向合资公司出资 37,586.0724 万元,其中 7,517.214 万元计
入注册资本,30,068.858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基准日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的《中环领先
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货币资产出资所涉及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26]90022 号)、《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拟非货币资产出资所涉及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市
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26]90023 号)、《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
公司拟非货币资产出资所涉及的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资产
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26]90024 号),中环领先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评估值
合计 87,970.819 万元,天津中环领先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评估值为 37,586.0724 万
元。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本次交易旨在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形成战略互配的可持续发展经营策略,支持合资公
司在新型复合材料及相关领域的发展。通过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
实现共赢发展。
  (三)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彦君先生、
王成先生、黎健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召开第七届独立董事第
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并就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或其授
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交易事项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协议、出资安排及相
关登记事项等。
  (四)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共同投资方中环海河基金为公司控股股东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天津
中环投资有限公司作为 LP(有限合伙人)、天津中环海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
GP(普通合伙人)出资的基金,是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属于关联交易。
  (五)历史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或与不同
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号楼-4、10-707
询服务(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
持股比例 49.9%、天津中环海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0.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06,618.86 万元,总负债为 1,956.96 万元,净资产
为 104,661.90 万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21,137.51 万元(经审
计)。
天津中环投资有限公司作为 LP(有限合伙人)、天津中环海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 GP(普通合伙人)出资的基金,是公司关联法人。
   (二)其他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市滨海高新海河信创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49.96%、天津滨海高新
海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0.08%。
万元,无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天津环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登记的名称为准)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企业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一路 8 号(具体以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注册资本:63,000 万元
  (五)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
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集成电路制
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租赁;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租赁;半导体生产检测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六)股权结构:
  海泰海河新材料持有 38.10%股权,认缴出资 24,000 万元;
  中环领先持有 30.92%股权,认缴出资 19,482.786 万元;
  中环海河基金持有 19.05%股权,认缴出资 12,000 万元;
  天津中环领先持有 11.93%股权,认缴出资 7,517.214 万元。
  (七)出资资产情况
设备、专利等;天津中环领先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包括不动产等。具体资产范围以评估机
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海泰海河新材料、中环海河基金均以货币出资。
合法的所有权,出资资产上没有设置任何租赁、抵押、查封、优先购买权、索赔及其他担
保权益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四、关联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中,海泰海河新材料以货币出资 120,000 万元,中环海河基金以货币出资
以实物资产出资 37,586.0724 万元。其中,中环领先、天津中环领先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
产定价系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确定。本次交易的非货币资产评估以 2026 年 4
月 30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货
币资产出资所涉及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
和谊评报字[2026]90022 号),中环领先本次非货币资产出资资产范围包括机器设备、电
子设备和在建工程,账面值 62,747.90 万元,评估价值(含增值税)为 73,075.3598 万元。
   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货
币资产出资所涉及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和谊评报字[2026]90023 号),中环领先本次非货币资产中无形资产出资资产范围包
括无形资产 31 项专利技术,无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含增值税)为 14,895.4592 万元。
   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拟非货币
资产出资所涉及的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
和谊评报字[2026]90024 号),天津中环领先非货币资产出资资产范围包括固定资产中的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账面值 31,857.52 万元,评估价值(含
增值税)为 37,586.0724 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交易
价格与评估结果不存在差异。本次交易价格合理,定价公允,各方秉承自愿、平等、互惠
互利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过渡期关联交易情况
   评估基准日至相关出资的交割日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中环领先、天津中环领先拟
将持续投资的合理且必要的相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非作为出资的其他设备、存货、专有
技术)等处置给合资公司,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8,000 万元,其中设备、存货价
值按照账面值计算,专有技术的价格以相关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值为依据。
   六、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 1: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滨海高新区海泰海河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天津中环海河智能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合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天津环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
准)
    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一路 8 号(具体以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存续期: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
成电路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租赁;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
器件专用设备租赁;半导体生产检测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注册资本、出资形式及股权结构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000 万元,各方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
例及出资期限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期限
合计        -          63,000.000        100.00      -           -
    各方股东在此一致确认,本次入股价格为每 1 元注册资本对应人民币 5 元(即认缴单
价 5 元/注册资本,其中 1 元计入注册资本,4 元计入资本公积)。据此,各方股东的出资
额及其计入注册资本、资本公积的具体金额如下:
    海泰海河新材料共向公司出资 120,000 万元,其中 24,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6,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中环领先以非货币资产向公司出资 87,970.819 万元,以货币向公司
出资 9,443.1086 万元,共向公司出资 97,413.9276 万元,其中,19,482.786 万元计入注
册资本,77,931.141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中环海河基金共向公司出资 60,000 万元,其中
  各方一致同意,中环领先、天津中环领先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按照含税价分别作价
司出具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货币
资产出资所涉及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环
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货币资产出资所涉及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拟非货币资产出
资所涉及的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四)过渡期及其他资产处置
  中环领先、天津中环领先出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至相关出资的交割日期间为过渡期。
过渡期内中环领先、天津中环领先拟将持续投资的合理且必要的新材料项目的相关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非作为出资的其他设备、存货、专有技术等)处置给合资公司,预计交易
总金额不超过 18,000 万元。其中,设备、存货价值按照账面值计算,专有技术的价格以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基准日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所涉及的中环领先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有技术市场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为准,由合资公司支付给中环领先、天津中环领先。
  (五)合资公司治理结构
海泰海河新材料提名 2 名董事候选人,前述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同时,职工代表大会
或职工大会选举 1 名职工董事。海泰海河新材料有权另行指派 1 名董事会观察员。
产生。
相同。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财务负责人由海泰海河新材
料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六)股东权利与义务
外转让股权需要经过对方书面同意。未经对方提前书面同意,甲方、乙方不得以直接或间
接方式转让公司的股权,也不得在其持有股权上设置抵押、质押、表决权委托、收益权转
让等权利负担。
比例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其认购的价格、条款和条件应与其他潜在认购人相同,经合
资公司股东会同意的股权激励除外。
合资公司股权的,且另一方不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则另一方有权按照受让方提出的相同的
价格、条款和条件,按其与转让方的相对持股比例,与转让方一同向潜在受让方转让其持
有的合资公司股权。
让股权,拟转让方在确定最终的受让方及转让条件后,应向其他方出具一份书面的说明函,
其他方应于收到说明函之日起 30 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拟转让方说明是否在该同等条件
下行使优先受让权。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书面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以下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类关联交易。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力,充分利用产业化能力与产业链协同优势,各方本着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原则,就新
型复合材料项目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推进技术研发、产能建设与产业化落地。
过整合各方资源助力公司把握新型复合材料国产替代窗口,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
注册信息为准,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设和完善,其设立后能否顺利推进并实现发展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经营业
绩影响较小。
其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不构成控制,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
抗力因素等多方面影响,存在资产运营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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