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99 证券简称:维科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一)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20 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截至 2026 年 7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 备注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码 可以投票
本次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应持①有效持股凭证、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代表证明书、④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①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④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①有效持股凭证、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
委托书、④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月 17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
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1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 59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人:黄琪
电话:021-64960228
传真:021-64960208
联系电子邮箱:ir@vico.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 598 号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6 年 07 月 20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
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