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际华: 际华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00:24: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ST 际华    公告编号:临 2026-028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4 亿元(含),最
终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3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的风险。
议通过的风险。
购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是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等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 年修订)》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应当经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下称“《回购指引》”)的规定。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累计超过 20%。符合《回购指引》第二
条第二款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条件。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7/1,由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73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7,326.0074万股~14,652.0146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
               限测算)
  回 购股份 占 总股本比 1.68%~3.36%
  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7067824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
价值的判断,为推动公司股价的合理回归,提升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
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在规定期限内未处置部分将
依法予以注销。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3 个月。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
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回购股份的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用途                                    (万元)
为 维 护 公司 价 值    73,260,074      1.68%      20,000
                     -            -           -
及股东权益
  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 2.73 元/股(含)测算,
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73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价格不高于
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4 亿元测算,根据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
报告数据,公司总资产约 189.43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约 122.19 亿元、流
动资产约 99.65 亿元,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比例约为 2.11%,占归属于母公司净
资产比例约为 3.27%,占流动资产比例约为 4.01%。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
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
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
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
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披露了《际华集团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4),公司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兴际华”)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拟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增持计
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5 年 8 月 23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22 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赵健先生之配偶刘泓妤女士的证券账户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涉及股数为 12,000 股,本次短线交易
的收益为-0.11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泓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
股份的情况。上述人员和公司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
场的行为。
   除上述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股份计划,如
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
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
股票的计划。
 (十二)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
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不适用
 (十三) 回购股份后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为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并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未实
施出售或未完全实施出售,未实施部分履行相关程序后将予以注销。
(十四)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
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若发生公司注销
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
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
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
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外,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的风险。
议通过的风险。
购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四、 其他事项说明
  回购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申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B887067824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际华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