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
日)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昆山国力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7 月 2 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人民币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