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 岭南 公告编号:2026-067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的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以下简称“农发银行”或“原告”)因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分别为岭南水务(紫金)有限公司(被
告一)、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上海恒润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被告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
年(东本)字0061号)项下债务,具体包括:(1)借款本金人民币:281611300元;
(2)利息(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至2025年6月4日为11386978.6元,自2025年6
月5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0.25%的标
准计付;(3)复利(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至2025年6月4日为114032.01元,自2025
年6月5日起,按前述未付利息金额为基数,按五年期以上LPR加0.25%的标准计:前述
各项费用截止2025年6月4日为293112310.61元;
债务暂计为:294012310.61元,实际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目PPP项目合同》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金额以被告一应承担的本案债务总额为限)享
有优先受偿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粤19民初237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结果如下:
元以及2025年12月21日计至2026年1月3日的罚息533888.09元,后续罚息以281461300
元为本金,按照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加25个基点再上浮50%的
标准从2026年1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责任后,有权依法向被告一追偿。
任后,依法有权向被告一追偿。
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六、驳回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511861.5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516861.55元,由三被告共
同负担,前述费用原告已预交,由本院依据原告申请予以退回,三被告应在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缴纳诉讼费1516861.5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
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为项目公司岭南水务(资金)有限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后因该项目公
司未能履行到期债务,公司作为共同被告经法院审理,被判决对项目公司的相关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如在履行上述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依法向主债务人项目公
司追偿。
本次为民事一审判决,判决尚未生效,后续案件的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进展,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
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