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 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00: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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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6-040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1,229,329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6,000,000 股后的
股本 385,229,3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 96,307,332.25 元(含税)。2025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385,229,329 股*2.50 元/10 股=96,307,332.25 元;按公司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总股本*10=96,307,332.25 元/391,229,329 股*10=2.461659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96,307,332.25 元
/391,229,329 股=0.2461659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
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和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后的股本 385,229,329 股为基
数 ,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2.50 元 ( 含 税 )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完成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售股 8,120,840 股和注销回购股份 5,011,300 股,公司总股本
由 404,361,469 股变更为 391,229,329 股。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
已对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形及相应调整原则作出安排。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6,000,000 股后的股本 385,229,3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96,307,332.25 元(含税;扣税
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售股 8,120,840 股和注销回购股份 5,011,300 股,
公司总股本由 404,361,469 股变更为 391,229,329 股。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时,已对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形及相应调整原则作出安排。本次实施的权益分
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确定的调整原则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五、分配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
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另行履行审批程序予以调整并公告。
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385,229,329 股*2.50 元/10 股=96,307,332.25 元;按公司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总股本*10=96,307,332.25 元/391,229,329 股*10=2.461659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96,307,332.25 元
/391,229,329 股=0.2461659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
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楷林国际 A 座 1610
   咨询电话:0731-8513 7600
   八、备查文件
文件。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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