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电源: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00: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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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0     证券简称:正泰电源       公告编号:2026-033
          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主
要内容如下:
亿元(含)。
人民币 35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7,142,857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98%;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1.50 亿元及回购价格上限人
民币 35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4,285,714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1.1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
十二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六个月不存在明确的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
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
购股票无法按照计划授出的风险。
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
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
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
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
紧密结合在一起,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等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指引》中规定的以下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司股份。
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的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等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
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
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及数量
亿元(含)。
人民币 35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7,142,857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98%;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1.50 亿元及回购价格上限人
民币 35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4,285,714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1.1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
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
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借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资金仅用于回购公司股票。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正
式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1)在上述回购期限内,如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上述回购期限内,如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公司管理层
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
届满;
  (3)在上述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
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
元(含)的条件下,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35 元/股测算,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础,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
锁定,测算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回购下限)               回购后(回购上限)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64,306    0.66%      6,650,020    1.84%      9,507,163    2.63%
无限售条件股份   358,504,497   99.34%    354,218,786   98.16%    351,361,640   97.37%
  总股本     360,868,803   100.00%   360,868,803   100.00%   360,868,803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5,422,763,451.30 元,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为 2,163,324,373.44 元 , 流 动 资 产 为
占公司 2026 年 3 月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及流动资产的
比例为 4.61%、11.56%、6.11%。本次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发展前景的
坚定信心,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
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
争力,有效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
据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本次回购
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
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
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决策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
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
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主体在回购期间无明确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增减
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披露了《关于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公司股东珠
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计划在 2026 年 5 月 15 日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
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826,064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 3.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六个月不存在明确
的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
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
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若
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十二)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授权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回购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
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亿元(含),则有权根据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
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
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
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
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
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员工持股计划对应方案
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
回购股票无法按照计划授出的风险。
  (三)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
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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