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00: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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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6-053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简称:英可 JLC2
  股票期权代码:036639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468 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19 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6.98 元/份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日期:2026 年 7 月 1 日
  股票期权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完成公司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相关公告。
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 5 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6-037)及《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9)。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权益数量   占授予权益总数     占激励时总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份)     比例           比例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计118人)
           合计              468     78.00%       2.95%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安排和
    禁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
    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
    交易日。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
    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若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
    完成上述工作,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
    股票期权失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
    让、质押、抵押、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可
    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个行权期                                  34.0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行权期                                  33.0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三个行权期                                  33.0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
 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等,若届时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行权。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因未满足行权条件而不能行权的
 股票期权,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注销,不得递延至下一个行权期行权。
    如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发生变化,继续执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
 励目的,经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可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某一行权期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取消行权或者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执行,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需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短线交易监管
 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需遵守变化后的
 规定。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与行权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
条件未达成的,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各行权期内,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
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00%;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10.00%;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三个行权期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90.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
据,“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
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上述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中,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达成目标的,即视为公
司满足上述考核目标。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激励
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各行权期内,依据相应的
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具体如下表所示:
 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
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
销。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
内容一致。
     四、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股票期权简称:英可 JLC2
  股票期权代码:036639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6 年 7 月 1 日
     五、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巩固和
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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