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6-033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山重工”或“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26 年 7 月 2 日至 2027 年
将及时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18,666,7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4.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60,320,822.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58,276,722.0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02,044,10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2022]27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34,713.66 20,008.0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05.25 2,763.80
补充流动资金 1,985.50 1,985.50
合计 40,204.41 24,757.34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为 7,391.15 万元(不
含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已于 2026 年 6 月 21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尚未到期的进
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6,00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公司将及时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
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
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本年最新公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如因募投项目需要使用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
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成本、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26
年 7 月 2 日至 2027 年 7 月 1 日,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使用时公司将及时归还至
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