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
准的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一致。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五)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7月2日,向符合条件的70名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1,049.7045万股。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