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 2025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3 0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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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或“本公司”)A+H 股总股本为 1,399,887,362 股,其中,公司 A 股总股本为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 A 股总股本 1,259,898,56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持有股份 10,283,600 股后的 1,249,614,9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1.65 元 人 民 币 ( 含 税 ) , 公 司 本 次 A 股 现 金 分 红 共 计
实施后, A 股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公司 A 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
每 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A 股 总 股 本 =206,186,468.73 元
/1,259,898,562 股= 0.1636532 元/股(计算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
舍五入),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 A 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636532 元/股。
实施情况,请详阅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
关公告。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2025 年年度 A 股权益分派事项
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现有总股本 1,399,887,362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0,283,600
股后的股本 1,389,603,762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5 元(含税),
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 229,284,620.73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其中 A 股股
息以人民币支付,H 股股息以港币支付,汇率以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利润分
配方案通过之日前五个工作日(含股东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
港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计算。如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
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已回购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化。
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 A 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 A 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 10,283,600 股后的 1,249,614,9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1.48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3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 A 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 A 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实施后,A 股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公司 A 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A 股 总 股 本 =206,186,468.73 元
/1,259,898,562 股= 0.1636532 元/股(计算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
舍五入),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 A 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636532 元/股。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 H 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不适用本公告,H 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实施
情况,请详阅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
告。
   八、咨询机构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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