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26-038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
年8月7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
作,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将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包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3名。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每届任期三年。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实行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和独
立董事分开选举的原则,即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
开使用。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六届
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六届董
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等)
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
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
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
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满的;
规定的其他内容。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
为截止日。
董事候选人应在知悉或理应知悉其被推举为董事候选人的第一时间内,就其是否存
在上述情形向董事会报告。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
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
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
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
(6)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
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
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
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 6 项所列情形的人员;
(8)交易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三)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其具
体情形、拟聘任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所发布的相关文件)、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具体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参加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
训证明材料或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书面承诺;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推荐人资格证明。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曼、钱丽娟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9867500
联系传真:021-59867366-8398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 号
邮政编码:201703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请在类别前打“√”)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
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
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如有,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