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21 证券简称:易实精密 公告编号:2026-071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员工持股
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 2026
年 2 月 22 日届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
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
年 12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6)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5)。
为确保该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披露
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做了细微修改,并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
二次修订稿)》《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
(公告编号:2022-044)《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
(公告编号:2022-043)。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交易 股票数量 占总股本 成交金额 成交均价 完成日
名称 方式 (股) 比例(%) (元) (元/股) 期
南通众利管理咨询
大宗 2022 年 2
合伙企业(有限合 1,000,000 1.03 4,994,280 4.99
交易 月 23 日
伙)
二、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
根据《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
二次修订稿)》《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第二次修订稿)》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自股票登记至合伙企
业名下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锁定期届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可根据所在证
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进行减持,持有人每年可按市场价最多出售持股份额 1/3
的股票,不满 1/3 的部分可累计至以后年度出售,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期间 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锁定期满后 1/3
第二个解锁期 锁定期满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 1/3
第三个解锁期 锁定期满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 1/3
合计 - 1
三、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可解锁股票的解锁事宜。
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将于本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
分配原则决定变现资金的分配。
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
及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获授财产份额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算。
期满后提前终止时,由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持有
人会议”)决议授权持有人代表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受让和持有的江
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为“标的股票”或“公司股
份”)的转让做出限制性规定,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
全部变现的,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
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将按照规定程序延长。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或发生上述需延长存续期的情形时,经
全体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提交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在锁定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经全体持有人
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份额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
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
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
出席持有人会议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事项时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
前 2 个月或发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需延长存续期的情形时,经全体持有人及其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份额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在锁定期满后,经全体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份额审
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后,员工持股计
划可提前终止。
(2)持有人将其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转让,转让所得在
依法扣除相关税收及成本后支付给该持有人,同时持有人持有转让股票所对应的
合伙份额应全部予以注销。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
提前终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