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6-34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实施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之一广东鸿图科技园二期
(汽车轻量化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简称“金利二期项目”)予以结项,终止
实施广东鸿图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简称“技术中心项目”),并将前述
两个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前期已到账的利息收益合计 29,820.20 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33,333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
格 16.50 元/股,募集资金合计 2,199,999,994.5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2,184,598,276.90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
(2023)0500024 号】。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
符合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大型一体化轻量化汽车零部
件智能制造项目(简称“武汉二期项目”)、金利二期项目、广东鸿图汽车轻量
化智能制造华北基地一期项目(简称“华北一期项目”)、技术中心项目和补充
流动资金,具体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建设期限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
序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 累计已使用 募集资金
号 资额 集资金
使用状态) 募集资金 余额
合计(本金) 253,568.14 218,459.83 137,886.53 80,573.30
已到账利息 7,391.04
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9.81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总计 87,994.15
(注:上表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按资金支付口径,各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余额未包含
利息,已到账利息金额为累计已收取的利息扣除累计已扣除的银行手续费。)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募投项目(含补充流动资金)
按资金支付口径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7,886.53 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9.8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7,994.15 万元。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相关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拟对金利二期项目
进行结项以及终止实施技术中心项目,并对相关募投项目预计节余的募集资金以
及前期已到账的利息合计 29,820.2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13.65%,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利二期项目
公司金利二期项目已于 2026 年 4 月完成整体工程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综合判断,金利二期项目已符合结项的标准,公司拟
对该项目予以结项。目前该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为依据相关合同约定
尚未到付款节点的待支付款项。本着谨慎性原则测算,本项目预计形成募集资金
节余 7,678.88 万元(包括 2026 年计划实施但目前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设备投资
预算 1,950 万元及铺底流动资金 2,337 万元,结项并永久补流后将使用自有资金
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预计节余的 7,678.88 万
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项目募集资金净额(即拟投入募集资金)的
付完毕后,如仍有节余及利息,公司将按募集资金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注销
专户。
金利二期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实施进度-按合同
项目募集资 预计节余或可改变用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 签订口径金额
项目名称 金余额(本 途(永久补流)金额
资额 集资金 后续待支付 注
累计 金)
金额
金利二期项目 74,840.91 73,000.00 66,361.90 9,201.28 16,880.16 7,678.88
(注:1.后续待支付金额按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数据统计; 2.预计节余金额按募集资
金本金统计,不含利息;3.预计节余金额=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后续待支付金额,因部分投入优
先使用其他来源专项资金 1,040.78 万元,导致募集资金已实施金额及预计节余金额加总之和
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
(二)技术中心项目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态势、自身技术积累、项目实施成效及资金使用效率等综
合因素,经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技术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的 71.48%。
(1)实施成效
本募投项目原计划围绕汽车轻量化、电驱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方向,规
划购 置 12000T 全自 动压铸单元、9000T 全自动压 铸单元等设备,项 目总投资
至目前按合同签订口径已实施 6,129.66 万元,按资金支付口径已支付 2,685.56
万元,用于购置 9000T 全自动压铸单元及 4 台五轴龙门加工中心,相关设备已完成
安装调试,设备经过检测验收达到可使用状态。本项目按计划组建专业技术团队,
从材料、装备、产品、工艺模具四个维度开展技术攻关,累计申请专利 6 项,发
表专业论文 15 篇,部分研发项目获得 2025 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内部研发
硬件及技术能力已达预设目标。
(2)终止原因
一体化压铸行业正由“外协主导”转向主机厂自制与外协配套双轨并行的新
格局,外协企业的发展空间受到挤压,实施主体广州鸿图的现有设备可兼顾生产
需求与技术中心项目研发。目前公司已完成核心硬件布局、技术能力沉淀及运营
体系升级,基于现有设备投入已达成全部研发目标,并已构建成熟的一体化压铸
研发体系与专业团队。因此,继续维持原项目方向已非资金使用的最优路径。经
综合评估,为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公司拟终止实施本项目。
(3)项目终止后节余的募集资金
公司终止投入实施技术中心项目后,将继续通过现有已购置的设备开展良率
提升、节拍优化等精益制造项目;剩余未使用(节余)的 14,939.29 万元(含实
施主体广州鸿图已到账利息)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技术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划 原实施主 新实施主 已签合 已向新实 尚未向新实 募集资
剩余可使用或变更用途的
使用募集 体已使用 体已实施 同待支 施主体注 施主体注资 金利息
募集资金
资金 金额 金额 付金额 资金额 金额 收入
本金 含利息
(A) (B) (C) / / / (D)
(A-B-C) (A-B-C+D)
【注:1.原实施主体为广东鸿图,新实施主体为广州鸿图;2.已实施金额指按合同签订口
径金额,待支付金额=新旧实施主体合计已实施金额 6,139.41 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 2,685.56 万
元;3.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广东鸿图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合计 20,900 万元,
其 中 在 变 更 实 施 主 体 为 广 州 鸿 图 之 前 , 该 项 目 已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9.75 万 元 , 剩 余 金 额 为
实施主体广州鸿图,广州鸿图通过现金管理实现利息收入金额为 178.70 万元,剩余 8,251.77
万元存放在广东鸿图募集资金专户。广州鸿图实际可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1,068.95
万元(含广州鸿图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及现金管理获取的利息收入),其已实施募集资金
技术中心项目终止后,已实施的投资(即已签合同项目)后续待支付
款支付完毕后,如仍有节余及利息,公司将按募集资金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
注销专户。
公司原计划以募集资金向广州鸿图增资的方式投资实施技术中心项目,为确
保广州鸿图资本结构稳定、保障其正常经营与偿债能力,经审慎评估,公司将相
关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原应履行的对广州鸿图增资的出资义务,剩余
尚未向其注资的金额 8,251.77 万元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广州鸿图注册资
本/资本公积不因此发生调整,资本结构维持原既定安排。
(三)已到账利息
公司前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开展合规存放与现金管理,累计已实现相关
收益 7,391.04 万元。结合公司的经营实际及其他在建项目的资金使用安排,为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鸿图有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到
账的利息 7,380.7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
资金存放及现金管理主体 已实现(到账)利息/收益 备注
广东鸿图 7,202.03 拟补流
广州鸿图 178.70 拟补流
其他实施主体(天津鸿图、武汉鸿图) 10.32 继续存放
合计 7,391.04
(注:合计数尾数差异系因以“元”为单位计算加总后四舍五入所致)
(四)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安排
综上,公司结合其他在建项目和新项目的投资安排及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情况等因素考虑,拟将金利二期项目预计节余的募集资金本金 7,678.88 万元、技
术 中 心终 止后 节 余的 募 集资 金 本 金 14,760.59 万元 及 前期已 到 账的 利 息收 益
集资金专户的金利二期项目节余资金、尚未向技术中心项目实施主体注资的剩余
募集资金及相关资金存放和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合计 23,132.68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于技术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广州鸿图募集资金专户的已到
账且尚未实施的节余募集资金本金及相关资金存放和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合计
单位:万元
按项目:
节余可变更用途 拟用于永久补充
项目名称 补流主体 备注
的募集资金金额 流动资金金额
金利二期项目 7,678.88 7,678.88 广东鸿图
(结项)
技术中心项目 6,508.82 6,687.52 广州鸿图 本金及 178.70 万元利息
(终止) 8,251.77 8,251.77 广东鸿图 尚未向实施主体注资金额
剔除广州鸿图 178.70 万元
已到账利息 7,391.04 7,202.03 广东鸿图 利息,其他实施主体利息
合计 29,830.51 29,820.20 /
按补流主体:
金利二期项目 技术中心项目
已到账
主体名称 结项节余金额 终止节余金额 合计
利息
(本金) (本金)
广东鸿图 7,678.88 8,251.77 7,202.03 23,132.68
广州鸿图 / 6,508.82 178.70 6,687.52
按资金类别:
金利二期项目 技术中心项目
资金类别 合计 备注
结项节余金额 终止节余金额
募集资金本金 7,678.88 14,760.59 22,439.47 /
利息 7,202.03 178.70 7,380.73 /
(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依据及用途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事项涉及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两类情形。其中,金利二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并拟结项,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属
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鉴于该等节余资金金额超过 500 万元且达到该项目募集资
金净额 1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3.11 条、第 6.3.12 条的规定,该事项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由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并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技术中心项目拟终止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属于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3.18 条的规定,该事项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并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
会审议通过。同时,因公司全部募投项目尚未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3.23 条的规定,因募
投项目终止出现节余资金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满足募集资金到账超
过一年、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并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金利二期项
目结项及技术中心项目终止后,公司将留存足额募集资金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
支付尚未到付款节点的合同尾款;其余在建募投项目已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及后续
资金需求留存相应募集资金,能够保障相关项目按计划推进和实施。本次事项履
行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信息披露及股东会审议程序后,符合募
集资金管理相关监管要求。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委托理财、财务性投资、对外
财务资助或其他高风险投资。后续公司将依托充裕资金储备,将持续加大镁合金
精密成形轻量化技术、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低空经济轻量化结构件和总
成等新兴领域的研发投入和产业化技术布局力度,通过公司全链条制造工艺解决
方案和规模化制造能力外溢,开拓第二增长曲线。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已投入
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公司结合行业发展变化、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及整体经营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
终止技术中心项目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将相关
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后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盘活存量闲置
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助力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符
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则,规范流动资金使用管理,同时
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积极挖掘优质投资机会,稳步推进整体经营规划,保障公司
持续稳定发展。
五、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保荐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
告披露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