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公告编号:2026-061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
(二)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
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29.70 元,
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
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40 元/股,
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
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 ﹣V * Q/Q0 )
/(1+n)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 为每股的派息额;Q 为扣除
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 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
量);P 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四)回购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200,000 股,不超过 4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比例为 0.21%-0.43%,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
间为 800 万-1,600 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提供的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五)回购实施期限
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完成首次回购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完成首次股份回购。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
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83,1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占预计回购数量上限的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一)《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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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